参考手册(完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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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i声明
关于特定拷贝或复制的警告
除非出于商业目的所必须的极少量的拷贝以外,也请不要擅自对企业依法发行的
有价证券 (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等)、月票或优惠券进行拷贝或复制。另
外,禁止拷贝或复制政府颁发的护照、身份证以及公共机构或企事业单位颁发的
许可证、通行证和餐券等票据
关于遵守著作权法的声明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所有者的同意,不得擅自使用通过本照相机创建
的具有著作权的照片或视频。将照片或视频仅作个人用途时可以例外,但对于展
览或实况表演的照片或视频,则即使是个人使用也有可能会受到限制。
仅可使用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
尼康照相机具有复杂的电子电路。只有使用尼康公司专门为该款数码照相机设计制
造并验证合格的尼康品牌电子配件 (包括镜头、充电器、电池、电源适配器及闪光
灯配件),才能够符合其电子电路的操作和安全需要。
使用非尼康品牌的电子配件可能会损坏照相机,这种情况下尼康公司
将不能提供保修。若使用未标有尼康全息防伪图 (如右图所示)的第
三方锂离子电池组,将可能会影响照相机正常工作,或导致电池过
热、燃烧、破裂或漏液。
有关尼康品牌配件的详细信息,请联系当地的尼康授权经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