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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本部分列出的镜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遮住内置闪光灯或
AF
辅助照明器。
AF
辅助照明
AF
辅助照明器的有效范围约为
1.0-3.0m
;在使用辅助照明器
时,请使用焦距为
16-300 mm
的镜头。某些镜头在特定对焦
距离下可能会遮住照明器。
• 使用照明器时请取下镜头遮光罩。
• 以下镜头会干扰
AF
辅助照明:
可能遮住内置闪光灯和
AF
辅助照明器的镜头
防止使用
AF
辅助照明进行自动对焦的镜头
尼克尔
Z 14–30mm f/4 S
限制可使用
AF
辅助照明进行自动对焦范围的镜头
尼克尔
Z 24–70mm f/2.8 S AF
辅助照明不能用于对焦距离
低于
2.5m
的自动对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