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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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下內置閃光燈
若要在未使用閃光燈時節省電量,請輕輕將其按下直到
插銷卡到正確位置發出喀嚓聲。
A
內置閃光燈
適用於焦距為
18-300 mm
的
CPU
鏡頭,或者焦距為
18-200 mm
的非
CPU
鏡頭(第
232
頁;請注意,自動閃光級別控制僅適用於
CPU
鏡頭)。取下鏡頭罩可防止陰影。若鏡頭
遮住拍攝主體的視線,使其無法看到減輕紅眼指示燈,則可能會影響減輕紅眼功能。閃
光燈最小範圍為
60 cm
,且不能在微距變焦鏡頭的微距範圍內使用。
若閃光燈在
!
或
9
模式 (第
65
頁)下閃光,每按一次快門釋放按鍵只能拍攝一張照
片。
當閃光燈已用於數次連續拍攝之後,快門釋放將暫時失效以保護閃光燈。短暫間歇後,
閃光燈可以繼續使用。
A
亦請參見
有關重新構圖前鎖定已測光拍攝主體的閃光數值 (
FV
)的資訊,請參見第
198
頁內容。
有關選擇使用閃光燈時有效最低快門速度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1
(最慢自動閃光燈
同步,第
185
頁)。有關在指令模式下使用內置閃光燈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2
(內
置閃光燈的閃光控制,第
185
頁)。有關預覽閃光燈效果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3
(模擬閃光,第
191
頁)。
附錄為您提供了有關內置閃光燈的詳細資訊,其中包括閃光控制 (第
265
頁)、快門同
步速度 (第
265
頁)和閃光範圍 (第
266
頁)。有關另購閃光燈組件的資訊,請參見第
233
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