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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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單指南
A 間隔定時拍攝
請選擇一個比拍攝完所選張數所需時間更長的間隔時間,若您正在
使用閃光燈,則還需留出閃光燈充電的時間。若間隔時間太短,所
拍相片可能會少於在步驟
2
中列出的總張數(間隔次數乘以每個間
隔下的拍攝張數)或者閃光燈可能會以低於完整曝光時所需強度進
行閃光。若在每個間隔下拍攝的相片不止一張,閃光輸出量也可能
會降至所需等級以下。間隔定時拍攝無法與某些相機功能相結合,
包括實時顯示、短片記錄、微時短片 (0
90
)、長時間曝光(
B
門
或定時攝影)以及對焦移動拍攝 (0
80
)。此外,當用戶設定
g1
(自定控制指定)
>
快門釋放按鍵(0
152
)選為
錄製短片
時,間
隔定時拍攝不可用。請注意,由於每個間隔的快門速度、每秒拍攝
幅數以及記錄影像所需時間可能不盡相同,間隔結束到下一間隔開
始之間的時間可能會有差異。若無法在目前設定下 (例如,手動曝
光模式下目前所選快門速度為
A
或
%,間隔時間設為
0
秒,或
者開始時間短於
1
分鐘)繼續拍攝,螢幕中將出現一條警告資訊。
若選擇了
E (自拍)或關閉相機後再將其重新開啟,間隔定時拍攝
將會暫停 (當相機處於關閉狀態時,您可更換電池和記憶卡且不會
結束間隔定時拍攝)。暫停拍攝不會影響間隔定時拍攝設定。
A 寧靜攝影
將
寧靜攝影
選為
開啟
會停用某些相機功能,包括:
• 自動對焦
•
ISO
感光度
Hi 0.3
至
Hi 2
(0
49
)
• 閃光燈攝影 (0
219
)
• 曝光延遲模式 (0
121
)
• 減少閃爍 (0
60
)
• 包圍 (0
61
)
• 多重曝光 (0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