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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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池电量耗尽时,反复开启或关闭照相机将会降低电池持久力。耗
尽电量的电池在使用前必须重新充电。
• 使用过程中,电池内部的温度可能会升高。在内部高温状态下为电
池充电会削弱电池性能,并且电池可能无法充电,或者无法完全充
电。因此,请待电池冷却后再进行充电。
• 请于周围温度为
5
℃至
35
℃的室内环境中为电池充电。不要在周围
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40
℃时使用电池,否则将可能损坏电池或削弱
电池性能。当电池温度为
0
℃至
15
℃及
45
℃至
60
℃时,电池容量
可能减少且充电时间可能增加。若电池温度低于
0
℃或高于
60
℃,
电池将不会充电。
• 若充电期间 CHARGE 指示灯快速闪烁(每秒大约闪烁
8
次),请确认是
否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然后断开充电器的电源,取出并重新插入
电池。若问题仍然存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将电池与充电器送至
零售商或尼康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进行检查维修。
• 充电期间请勿移动充电器或触碰电池。否则在极少数情况下,当电
池仅完成部分充电时,充电器也显示已完成充电。此时,请取出并
再插入电池以重新开始充电。若电池是在低温下充电,或者使用电
池时的温度低于充电时的温度,电池容量可能会暂时下降。如果电
池充电时的温度低于
5
℃,电池信息 (0
374
)显示中的电池持久
力指示可能会暂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