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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连机闪光拍摄
调整闪光补偿
按住
N
Y
)按钮并旋转副指令拨盘。显示屏、控制面板和取景器中将
显示所选项。
闪光量可设为
-3EV
+1EV
之间的值。
在默认设定下,闪光量可
1
/
3
EV
为增量进行更改。使用自定义设定
b1
[
曝光控制
EV
步长
]
可选择增量大小。
一般情况下,选择正值可获取较亮的光线效果,选择负值则可确
摄对象不会被过度照亮。
将闪光补偿设为
±0.0
可恢复通常闪光量。照相机关闭时,闪光补偿不会
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