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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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重新命名、删除文件夹或者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 选择文件夹:选择存储今后所拍照片的文件夹。
• 新建:创建新文件夹并按照第
108
页中所述命名。文件夹名称最长可达
5
个字符。
• 重新命名:从列表中选择一个文件夹并按照第
108
页中所述重新命名。
• 删除:删除存储卡上的所有空文件夹。
选择用于
NEF
(
RAW
)图像的位深度。
存储文件夹
G
按钮
➜ C
拍摄菜单
D 文件夹名称
照相机自动在存储卡中的文件夹名称前指定一个
3
位数文件夹编号 (例如,
100D5300
)。每个文件夹最多可包含
999
张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片将存储在
所选文件夹名称中编号最大的文件夹中。若拍摄照片时当前文件夹已满或已经
包含编号为
9999
的照片,照相机将新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编号即在当前文
件夹编号基础上加
1
(例如,
101D5300
)。对具有相同名称、不同文件夹编号
的文件夹,照相机将识别为同一文件夹。例如,若存储文件夹选为
NIKON
,则
当播放文件夹 (0
167
)选为当前时,所有命名为
NIKON
的文件夹 (包括
100NIKON
、
101NIKON
、
102NIKON
等)中的照片均可显示。重新命名将更改
具有相同名称的所有文件夹,但文件夹编号保持不变。选择删除可删除已编号
的空文件夹,而不影响其他同名文件夹。
NEF
(
RAW
)记录
G
按钮
➜ C
拍摄菜单
选项 说明
(
12
位 以
12
位的位深度记录
NEF
(
RAW
)图像。
)
14
位
以
14
位的位深度记录
NEF
(
RAW
)图像,产生更大文件且记录
的色彩数据量增加。
当前文件夹
其他文件夹
(按字母顺序排列)
D5300
(默认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