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173
l
降下內置閃光燈
若要在未使用閃光燈時節省電量請輕輕將
其按下直到插銷卡到正確位置發出喀嚓聲
D
內置閃光燈
適用於焦距為
18-300 mm
的鏡頭 (第
354
頁)。取下鏡頭罩能防止陰
閃光燈最小範圍為
60 cm
且不能在微距變焦鏡頭的微距範圍內使
用。
若閃光燈在連拍模式 (第
76
頁)下閃光,每按一次快門釋放鍵只拍攝
一張照片。
當閃光燈已用於數次連續拍攝之後,快門釋放將暫時失效以保護閃光
燈。暫停之後,閃光燈可以繼續使用。
A
亦請參見
有關重新構圖前鎖定已測光拍攝主體的閃光數值
FV
)的資訊,請參
見第
178
頁內容。
有關選擇閃光燈同步速度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1
[
閃光燈同步速
]
,第
288
頁)。有關選擇使用閃光燈時有效最低快門速度的資訊
請參見用戶設定
e2
[
最慢自動閃光燈同步
]
,第
290
頁)。有關在指
令模式下使用內置閃光燈的資訊請參見用戶設定
e3
[
內置閃光燈模
]
,第
291
頁)
有關使用另購的閃光燈組的資訊,請參見第
357
頁內容。有關內置閃
光燈範圍的資訊,請參見第
408
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