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64
拍摄功能
不可以组合使用的功能
某些功能无法与其他菜单设定组合使用。
受到限制的
功能
选项 说明
闪光模式
连拍
(
A
62)
当使用连拍进行拍摄时,无法使用
闪光灯。
眨眼识别
(
A
63)
当眨眼识别设定为开启时,无法使
用闪光灯。
自拍
AF
区域模式
(
A
62)
当使用对象跟踪进行拍摄时,无法
使用自拍。
笑脸定时器
(
A
63)
当使用笑脸定时器进行拍摄时,无
法使用自拍。
近拍模式
AF
区域模式
(
A
62)
当使用对象跟踪进行拍摄时,无法
使用近拍模式。
图像模式 连拍
(
A
62)
图像模式会根据连拍设定而固定
为以下模式。
• 预拍摄缓存
:
q
(图像尺寸:
1600×1200
像素)。
•
连拍
H
:
120fps
:
O
(图像尺寸:
640×480
像素)。
•
连拍
H
:
60fps
:
M
(图像尺寸:
1280×960
像素)。
•
16
幅连拍:
L
(图像尺寸:
2560×1920
像素)。
白平衡
色相 (使用创意滑
块)
(
A
57)
当使用创意滑块调节色相时,无法
在拍摄菜单中设定白平衡。要设定
白平衡,请在创意滑块设定画面上
选择
P
,以重设亮度、鲜艳度和色
相。
连拍
自拍
(
A
53)
当选择预拍摄缓存进行拍摄时,如
果设定了自拍,会自动选择单张拍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