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F
3
产品保养
技术注释与索引
B
运输产品时
请在包装箱内装入足够多的缓冲材料,以减少(避免)由于冲击导致产品损坏。
B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
显示屏和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极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达
99.99%
,偏差
或缺陷不超过
0.01%
。因此,即使这些屏幕可能含有始终发亮 (白色、
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发亮 (黑色)的像素,也并非故障,使用本设
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
在强光下显示屏上的图像可能难以看清。
•
显示屏由
LED
背光照亮。若显示屏开始变暗或忽明忽暗,请与尼康授权
的维修服务中心联系。
电池
•
在使用电池之前,请务必通读并遵守
“安全须知”
(
A
vi
到
xi)
内的
警告。
•
使用照相机前请检查电池电量级别,如有必要请更换电池或对电
池充电。电池一旦充足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影响电池性能。
在重要场合拍摄照片时,请尽可能携带充满电的备用电池。
•
不要在环境温度低于
0°C
或高于
40°C
时使用本电池。
•
使用前,请在环境温度介于
5°C
到
35°C
的室内给电池充电。
•
电池温度在
45°C
到
60°C
之间时,可充电容量可能会下降。
•
在低于
0°C
或高于
60°C
的环境温度下,电池无法充电。
•
请注意,使用期间电池可能会变烫;请等电池冷却后再充电。未
遵守这些注意事项可能会损坏电池、降低其性能,或使其无法正
常充电。
•
在寒冷的天气下,电池的容量往往会下降。在寒冷的天气下到户
外拍摄之前,请确保已将电池电量充满。请将备用电池放在暖和
的地方,需要时可交换使用。一旦回暖,低温电池可能会恢复部
分电量。
•
如果电池端子上有脏物,可能会使照相机无法运作。万一电池端
子变脏,请在使用前用干抹布将端子擦拭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