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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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注释
关于显示屏的注意事项
显示屏 (包括电子取景器)制造精度高,其有效像素数至少达
99.99%
,偏差或缺陷不超过
0.01%
。因此,即使这些屏幕可能
含有始终发亮 (白色、红色、蓝色或绿色)或不发亮 (黑色)
的像素,也并非故障,使用本设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显示屏中的图像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
请勿按压显示屏,否则可能会造成损坏或故障。如果显示屏破损,请注意避
免玻璃碎片划伤身体,并防止显示屏中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或口内。
电池
使用注意事项
请注意,使用后电池温度可能会变得很高。
请勿在环境温度低于0°C或高于40°C时使用电池,否则可
能会造成损坏或故障。
如果发现电池有过热、冒烟或异味等异常,请立即停止使
用并联系零售商、尼康售后服务中心或尼康特约维修店。
从照相机或选购的充电器中取出电池后,请将电池放入
塑料袋等容器中进行绝缘保护。
给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照相机前检查电池电量级别,必要时请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
请在使用前在5°C35°C的环境温度下在室内对电池充电。
电池高温可能会造成电池无法正常或完全充电,并可能会
成电池性能降低。请注意使用后电池温度可能会变得很高
充电以前请等待电池降温。
使用可充电电源适配器或计算机给本照相机中插入的电池
电时,如果电池温度低于
0°C
或高于
50°C
,电池无法充电。
电池充满电后请勿继续充电,否则会影响电池性能。
充电期间电池温度可能会升高。不过,这并非故障。
携带备用电池
在重要场合拍摄照片时,请尽量携带充满电的备用电池。
天气寒冷时使用电池
天气寒冷时,电池的容量可能会降低。如果在低温下使用电量耗
尽的电池,照相机可能无法开启。请将备用电池放在暖和的地
方,需要时可交换使用。一旦回暖,电池电量可能会有所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