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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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数: 常数是指在您完成输入后其值固定不变的数据。常数可以是数值或
前面没有等号 (=) 的计算表达式(如 7+3sin30A1×2 等)。
公式: 以等号 (=) 开头的公式,例如 = A1×2,会按其写入的方式执行。
注意
最多可在正在编辑的单元格中输入 49 个字节(按
确认输入前的字节数)。字节计
数方式如下所示。
- 数字、变量、符号:每个字符占 1 个字节
- 命令、函数:各占 1 个字节
每条完整的命令或函数计为一个字节。例如,以下为一个字节:“√ (”“Sum(”
根据在每个单元格中输入的内容,确认输入后消耗的字节数如下所示。
- 常数:14 个字节,而不考虑输入位数*
- 公式:输入字节数(最多 49 个字节)+ 15 个字节
* 如果所输入常数的有效位数为 1
1 或更多,输入确认后,会将该值转换为 10 个有效
位。
示例:如果输入 1234567891511 位),该值将转换为 1.234567892 × 10
10
10
位)。
显示剩余输入容量
,选择 [剩余字节],然后按
在单元格中输入常数和公式
示例 1分别在单元格 A1A2 A3 中输入常数 7×57×6 A2+7。然
后,在单元格 B1 中输入以下公式:=A1+7
1.将光标移动到单元格 A1
2.执行以下按键操作。
7 5 7 6 (A) 7
3.将光标移动到单元格 B1,然后执行以下按键操作。
(=) (A) 7
注意
在电子数据表屏幕上,可将单元格中的数值存储到变量中。例如,在显示步骤 3 中的屏
幕时执行以下操作会将 42(输入到单元格 B1 的公式的计算结果)存储到变量 A 中:
– [A=] > [赋值]。有关变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变量(ABCDEF
xyz(页码 34
可指定编辑框中的公式应显示为公式或显示其计算结果值。参见数据表格应用程序设
置项(页码 93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