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Table Of Contents
TA3 TC3 SH3 SC3 使用說明書
25
3
播放與錄製樂曲
1
( 僅適用於播放 USB 隨身碟中的樂曲時 )
將 USB 隨身碟連接至 [USB TO DEVICE] 端子。
使用 USB 隨身碟之前,請務必閱讀第 55 頁的「連接 USB 裝置」。
2
按下選單按鈕數次,直到 [SONG] 指示燈
亮起橘燈。
3
按下按鈕 1 [Select] 幾次,以選擇樂曲類
別 ( 第 24 頁 )。
4
旋轉 [VALUE] 控制項,選取所需樂曲。
叫出下列其中一個顯示幕時,系統會連續輪流播放
該類別中的所有樂曲,直到您停⽌播放。叫出任何
其他樂曲編號時,系統只會播放選定的樂曲。
• *.rd ( 隨機播放 ): 依隨機順序,連續播放所選類別中的所有樂曲。
• *.AL ( 全部重複播放 ): 依編號順序,連續播放所選類別中的所有樂曲。
星號 (*) 代表其中一種樂曲類別。舉例來說,若您選擇「P.rd」,系統將以隨機順序播放所有預設樂曲。
註
• 按下 [VALUE] 控制項,可選擇所選樂曲類別中的第一首樂曲。
• 音色示範樂曲無法連續播放。
5
按下按鈕 3 [R/K] ( 播放 / 暫停 ) 開始播放。
[R/K] ( 播放 / 暫停 ) 指示燈會隨即亮起,且顯示幕上會顯示目前的位置 ( 小節數或經過時間 )。顯示幕
右下方的小點會隨著 MIDI 樂曲的拍速 ( 或播放音訊樂曲時的節拍器速度 ) 閃爍。如要進一步瞭解播放相
關操作,請參閱第 27 頁。
註
播放音色示範樂曲時,不會顯示目前位置。
當所選樂曲播放到結尾處時,樂曲通常就會⾃動停⽌。如要在播放期間手動停⽌,請按下按鈕 1
[Select]。
亮起橘燈
MIDI 樂曲
音訊樂曲
目前的
小節數
經過時間
秒
分鐘
(如果超過 10 分鐘,
則只會顯示最低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