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專用耳機 4000 系列 TAK4607 使用手冊 請於以下網址註冊您的產品並獲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2 您的藍牙耳機 3 3 入門指南 5 4 使用您的耳機 6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包裝盒內物品 其他裝置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為電池充電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播放時間限制和音量限制可以在 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式中 設定 5 技術資料 2 2 3 3 4 5 5 6 6 7 9 6 通知 10 7 商標 12 8 常見問題 13 符合性聲明 處置舊產品和電池 取出內建的電池 EMF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10 10 10 10 11 11
1 重要安全 說明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注意事項 聽力安全 危險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安 全收聽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 量都應合理。 • 請注意,聽力逐漸適應後,請勿持續調 高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 圍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 心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雙耳使用耳機,這在某 些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其 他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通話 而分心。 2 ZH •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 請勿摔落耳機。 •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IP 等 級) •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 請勿在連接器或插座濕潤時為耳機充電。 •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清潔 劑。 •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量 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濕潤布料)。 •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下(例如,陽 光
2 您的藍牙耳機 Type-C 充電纜線(僅供充電使用)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Philips的使 用者行列!若要充分利用Philips提供的支 援,請在 www.philips.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R 1 2 3 4 L 5 1 LED 指示燈 2 Type C 充電插槽 3 音量 - 4 5 4 電源按鈕 / 音量 + 多功能按鈕 (MFB) ZH
3 入門指南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為電池充電 耳機與手機首次配合使用前,請先配對。成 功配對會在耳機與手機之間建立獨有加密鏈 路。耳機會在記憶體中儲存最後4個裝置。 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4部裝置,最早的配對 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附註 •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為電池充電兩小時,以達 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USB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何 損壞。 •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連接耳機進行 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將隨附的Type C 充電纜線連接至: • 耳機上的Type C充電插槽;以及 • 電腦的充電器/USB連接埠。 LED 指示燈在充電過程中變 為藍色,並在耳機充滿電時 熄滅。 提示 通常,充滿電需要2小時。 1 2 3 4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且已關機。 按住 4秒,直到藍色LED 快速閃爍。 耳機保持配對模式5分鐘。 手機務必開啟且藍牙功能務必啟用。 將您的耳機與手機配對。有關更多詳細 資訊,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手機配 對。 1 2 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選擇 Philips TAK4607。 如果出現提示,請輸入耳機
4 使用您的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1 2 開啟您的手機/藍牙裝置。 按住開啟/關閉按鈕開啟耳機。 藍色LED亮1秒鐘 耳機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手 機/藍牙裝置。如果最後的連線裝 置無法使用,耳機將處於配對模式 提示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將手機/藍牙裝置開啟或啟 用,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藍牙裝置。 附註 如果耳機未能在5分鐘內連接到有效範圍內的任何 藍牙裝置,它將自動關機以節省電池壽命。 6 ZH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機/關機 任務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電源 按鈕 按住2秒 關閉耳機 電源 按鈕 按住4秒 藍色LED 亮1秒鐘 音樂控制 任務 按鈕 操作 播放或暫停 音樂 MFB 點按一次 調整音量 下一首曲目 上一首曲目 點按一次 按住 按住 通話控制 任務 按鈕 操作 接聽/掛斷電話 MFB 點按一次 拒接來電 MFB 按住 在通話期間切 換來電 MFB 點按兩次
播放時間限制: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耳機狀態 指示燈 當耳機處於待命模 式時,或當您正在 聆聽音樂時,耳機 連線到藍牙裝置 藍色LED指示燈每 4秒閃爍一次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 配對 LED指示燈快速閃 爍藍色 耳機已開機但未連 接到藍牙裝置 藍色LED指示燈每 3秒閃爍兩次。如 果無法建立連線, 耳機將在5分鐘內 自行關閉 電池電量低 藍色LED指示燈每 分鐘閃爍3次直到 沒電 電池已充滿電 藍色LED指示燈熄 滅 • 可以在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 式中設定播放時間。 確保您的裝置已與耳機連接,並在 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式中 設定播放時間。 • 達到預設最高允許音量播放時限前 10 分鐘,語音提示"Playtime limit enabled"「播放時間限制已啟用」。 a) 達到播放時間限制後,將播放語 音提示"Playtime limit enabled"「播放時間限制已開 啟」並且耳機中的音樂將暫停播 放。語音提示"Playtime limit enabled"「播放時間限制已開 啟」將每10秒播放一次,直到 電池電量耗盡。同時
音量限制: • 設定 可以在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 式中設定音量限制: ! 音量限制 播放時間限制 a) 確保您的裝置已與耳機連接, 並在Philips Headphones 應 用程式中設定音量限制。 • • • 產品資訊 > 軟體更新 30 分鐘 > 耳機關機並再次開機後,音量限制將 重新啟動。 計時器將在第二天重設。若要再次啟 用,請設定音量限制。 > 關於 當耳機音量高於Philips Headphones 應用程式中預設的音量時,將播放語 音提示"Volume limit enabled"「音 量限制已開啟」。 1. 如果耳機音量高於應用程式中預設 的音量,則耳機音量每隔1分鐘減小 一次,並播放語音提示"Volume limit enabled"「音量限制已開 啟」,直到達到預設音量為止。 2.
5 技術資料 • • • • • • • 音樂播放時間:5小時 通話時間:4小時 待命時間:80小時 充電時間:2小時 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200 mAh) 藍牙版本:5.2 相容藍牙設定檔: • HFP (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 (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 (音訊視訊遙控設定檔) • • • • • • • • •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取出內建的電池 符合性聲明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沒有設立一套電子 產品的收集/回收系統,您可以在棄置耳機 之前取出和回收電池來保護環境。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特此 聲明,本產品符合RED 指令 2014/53/EU 和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SI 2017 No 1206的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 定。您可以在www.philips.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 使用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 子)、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 (袋子、泡棉保護板)。您的系統包含的 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進行回收和再利 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材料、廢電池和 舊有裝置棄置的規定。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FCC規則第15部分。操作須符合 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7 商標 Bluetooth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標誌是Bluetooth SIG, Inc.的註冊商標,且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對此類標記的任何 使用均已獲得許可。 其他商標和商業名稱歸其各自擁有者所 有。 Siri 「Siri 」是Apple Inc.
8 常見問題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礙物。 • 為耳機充電。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為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 或串流根本無法運作。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HFP,且還支援A2DP並可相容於BT4.
2022©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Philips和Philips盾牌標誌是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用的註冊 商標。本產品由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或其關聯公司之一 製造並負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是本產品的擔保 人。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自相關的公司的商標。 UM_TAK4607_00_ZH_V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