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耳機 7000 系列 TAA7607 使用手冊 請於以下網址註冊您的產品並獲得支援: www.philips.
目錄 1 重要安全說明 2 2 您的藍牙耳機 3 3 入門指南 5 4 使用您的耳機 6 5 技術資料 8 6 通知 9 聽力安全 一般資訊 包裝盒內物品 其他裝置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為電池充電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多點連接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符合性聲明 處置舊產品和電池 取出內建的電池 EMF 相容性 環境資訊 合規通知 2 2 3 3 4 5 5 6 6 6 9 9 9 9 10 10 7 商標 11 8 常見問題 12
1 重要安全說明 聽力安全 注意事項 • • • • • • • • • 危險 • 為避免聽力受損,請限制以高音量使用耳機的時 間,並將音量設定在安全水平。音量越高,可安 全收聽的時間就越短。 使用耳機時,請務必遵守以下準則: • 合理使用耳機收聽音樂。使用時間和音量 都應合理。 • 請注意,聽力逐漸適應後,請勿持續調高 音量。 • 請勿將音量調得太高,以免您聽不到周圍 的聲音。 • 在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您應格外小心 或暫時停止使用本產品。 • 耳機的聲壓過高會導致聽力喪失。 • 不建議在開車時雙耳使用耳機,這在某些 地方可能是非法的。 • 為了您的安全,請避免在交通途中或其他 可能發生危險的環境中因音樂或通話而 分心。 一般資訊 為避免損壞或故障: 2 TW • • • • 請勿將耳機置於過熱環境。 請勿摔落耳機。 請避免水滴潑濺耳機。(請參閱特定產品的 IP 等 級) 請勿將耳機浸入水中。 請勿在連接器或插座濕潤時為耳機充電。 請勿使用任何含有酒精、氨水、苯或研磨劑的 清潔劑。 如需清潔,請使用柔軟的布料(必要時,可用少 量清水或經過稀釋的溫和肥皂潤濕布料)。 請勿將內建電池暴露
2 您的藍牙耳機 恭喜您購買本產品!歡迎您加入 Philips 的使用者行列!若要充分 利用 Philips 提供的支援,請在 www.philips.
無線藍牙耳機概述 1 2 3 4 5 6 a 跑步燈 b 音量 c 音量 - / 空氣式麥克風開啟 + / 骨導式麥克風開啟 d 多功能按鈕 (MFB) e 磁吸式充電插槽 f 4 電源按鈕 TW
3 入門指南 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為電池充電 耳機與手機首次配合使用前,請先配對。 成功配對會在耳機與手機之間建立獨有加 密鏈路。耳機會在記憶體中儲存最後 4 個 裝置。如果您嘗試配對超過 4 部裝置,最 早的配對裝置將被新的裝置取代。 附註 • • • 首次使用耳機之前,請為電池充電兩小時,以達 到最佳的電池容量和使用壽命。 請務必使用原廠的 USB 充電纜線,以免造成任 何損壞。 對耳機充電之前,請先結束通話。連接耳機進行 充電將讓耳機關機。 將隨附的充電線連接至: • 耳機上的磁吸式充電插槽;以及 • 電腦的充電器/USB 連接埠。 » LED 指示燈在充電過程中變為藍色,並 在耳機充滿電時熄滅。 1 2 3 4 • 通常,充滿電需要 2 小時。 按住 4 秒鐘,直到藍色和白色 LED 快速閃爍。 » 耳機保持配對模式 5 分鐘。 手機務必開啟且其藍牙功能務必啟用。 將您的耳機與手機配對。有關更多詳細 資訊,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 以下範例展示如何將您的耳機與手機配對。 1 2 提示 請確保耳機已充滿電且已關機。 啟用手機的藍牙功能,選擇 Philips TAA7607。
4 使用您的耳機 將耳機連接到您的藍牙裝置 1 2 開啟您的手機/藍牙裝置。 按住開啟/關閉按鈕開啟耳機。 » 藍色 LED 亮 1 秒鐘 多點連接 配對 • 將耳機與 2 個裝置配對,例如手機和筆 記型電腦。 在裝置之間切換 • 任何時候,您都只能從 1 個裝置聆聽音 樂。另一個裝置將用於打電話。 • 暫停來自裝置 1 的音訊,然後開始播放 來自另一個裝置的音訊。 » 耳機自動重新連線到上次連線的手 機/藍牙裝置。如果最後連線的裝 置無法使用,耳機將處於配對模式 附註 • 提示 • 如果您在開啟耳機後將手機/藍牙裝置開啟或啟用 藍牙功能,則必須手動重新連接耳機和手機/藍 牙裝置。 附註 • 6 如果耳機未能在 5 分鐘內連接到有效範圍內的任 何藍牙裝置,它將自動關閉以節省電池壽命。 TW • 從裝置 1 串流音訊時,在裝置 2 上接收到通話會 使裝置 1 暫停播放。並且,通話將自動遞送到您 的耳機。 結束通話將自動恢復裝置 1 的播放。 管理您的通話和音樂 開機/關機 任務 按鈕 操作 開啟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2 秒 關閉耳機 電源按鈕 按住 4 秒 » 藍色
音樂控制 跑步燈 任務 按鈕 操作 任務 按鈕 操作 播放或暫停音樂 MFB 點按一次 跑步燈亮起 點按一次 調整音量 +/- 點按一次 下一首曲目 + 按住 點按一次 上一首曲目 - 按住 緩慢閃爍 --> 快速 閃爍 --> 常亮--> 常滅 其他耳機指示燈狀態 通話控制 任務 按鈕 操作 接聽/掛斷電話 MFB 點按一次 拒接來電 MFB 按住 在通話期間切換 來電 MFB 點按兩次 在通話期間切換到 音量 + 骨導式麥克風 按住 在通話期間切換到 音量 空氣式麥克風 按住 耳機狀態 指示燈 當耳機處於待命模式時, 或當您正在聆聽音樂時, 耳機連線到藍牙裝置 藍色 LED 指示燈每 4 秒 閃爍一次 耳機已準備好進行配對 LED 指示燈快速閃爍藍色 耳機已開機但未連接到藍 牙裝置 藍色 LED 指示燈每 3 秒 閃爍兩次。如果無法建立 連線,耳機將在 5 分鐘內 自行關閉 電池電量低 藍色 LED 指示燈每分鐘閃 爍 3 次直到沒電 電池已充滿電 藍色 LED 指示燈熄滅 提示 • 如果大聲的環
5 技術資料 • • • • • • • • • • • • • • • 音樂播放時間:9 小時 通話時間:8 小時 待命時間:80 小時 充電時間:2 小時 可充電鋰聚合物電池 (160 mAh) 藍牙版本:5.2 相容藍牙設定檔: • HFP(免持通話設定檔) • A2DP(進階音訊傳輸設定檔) • AVRCP(遠端視訊控制設定檔) 可支援的音訊編碼器:SBC 頻率範圍:2.402-2.
6 通知 符合性聲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 RED 指令 2014/53/EU 和 UK Radio Equipment Regulations SI 2017 No 1206 的 取出內建的電池 如果您所在的國家/地區沒有設立一套電子產 品的收集/回收系統,您可以在棄置耳機之前 取出和回收電池來保護環境。 • 取出電池之前,請確認耳機已斷開連接。 基本要求和其他相關規定。您可以在 www.philips.
環境資訊 所有非必要的包裝均已省略。我們已嘗試使用 三種材料製成的簡易包裝:紙板(箱子)、 聚苯乙烯泡棉(緩衝)和聚乙烯(袋子,泡棉 保護板)。 您的系統包含的材料可由專業公司拆解後進行 回收和再利用。請遵守當地有關包裝材料、 廢電池和舊有裝置棄置的規定。 合規通知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須符 合以下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 2.
7 商標 藍牙 Bluetooth® 文字標記和商標是 Bluetooth SIG, Inc. 的註冊商標,且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對此類標記的任何使用均已獲得許可。其 他商標和商品名稱歸其各自擁有者所有。 Siri 「Siri」是 Apple Inc.
8 常見問題 我的藍牙耳機無法開啟。 電池電量不足。為耳機充電。 我無法將藍牙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 藍牙功能已被停用。在開啟耳機之前, 請在藍牙裝置上啟用藍牙功能並開啟藍牙 裝置。 藍牙裝置找不到耳機。 • 耳機可能已連接到先前配對的裝置。請 關閉連接的裝置或將其移出連接範圍。 • 配對可能已經重設,或者耳機先前已與 其他裝置配對。請依使用手冊所述,再 次將耳機與藍牙裝置配對。(請參閱第 5 頁的「將耳機與手機配對」。) 我的藍牙耳機已連接到支援藍牙立體聲的 手機,但是音樂只能透過手機喇叭播放。 請參閱手機的使用手冊。選擇透過耳機收 聽音樂。 音訊品質差,並可聽到爆裂聲響。 • 藍牙裝置超出範圍。請縮短耳機與藍牙 裝置之間的距離,或清除它們之間的障 礙物。 • 為耳機充電。 從手機串流時很緩慢,且音訊品質變差, 或音訊串流根本無法運作。 請確認您的手機不僅能支援(單聲道) HFP,且還支援 A2DP 並可相容於 BT4.
2021 ©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保留所有權利。 規格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Philips 和 Philips 盾牌標誌是 Koninklijke Philips N.V. 經授權使 用的註冊商標。本產品由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或其關聯公司之一製造並負責銷售。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是本產品的擔保人。所有其他公司與產品名稱可能是其各 自相關的公司的商標。 UM_TAA7607_00_TW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