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ner's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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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安全指示
觀賞 3D 影像
警告
觀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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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賞時間
- 觀看 3D 內容時,每觀賞 1 小時,請休息 5 至 15 分鐘。長時間觀賞 3D 內容可能會造成頭痛、暈眩、疲倦或眼睛疲
勞。
光過敏或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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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使用者在觀賞 3D 內容而曝露於閃爍光源或特定情形之中時,可能會引起疾病發作或異常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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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到噁心、已經懷孕和/或有慢性疾病 (如癲癇、心臟疾病或血壓方面的疾病),請勿觀看 3D 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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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建議立體視盲或立體視覺異常的患者觀賞 3D 內容。觀賞時您可能會看到重疊影像或感到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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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斜視、弱視或亂視,可能會無法感受到深度,並且容易因看到疊影而感到疲倦。建議您比一般成年人更常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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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左右眼視力不同,請在觀看 3D 內容前先進行矯正。
必須中止或避免觀看 3D 內容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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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因睡眠不足、工作過度或喝酒而感到疲倦時,請勿觀看 3D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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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些症狀時,請停止使用/觀看 3D 內容,並充分休息,直到症狀緩解。
- 如症狀持續發生,請洽詢醫師。症狀可能包括頭痛、眼球酸痛、暈眩、噁心、心悸、視線模糊、身體不適、疊影、視
覺障礙或疲勞。
警示
觀賞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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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距
- 觀看 3D 內容時,與電視之間保持的距離至少應為螢幕對角長度的二倍。如果在觀賞 3D 內容時感到不適,請移至距
離電視較遠的位置。
觀賞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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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兒童
- 禁止 5 歲以下的兒童使用/觀賞 3D 內容。
- 10 歲以下的兒童由於視覺尚在發育,可能會產生過度反應且變得過於興奮 (例如:嘗試觸摸螢幕或跳進螢幕中)。對
於觀看 3D 內容的兒童必須特別監督和注意。
- 對於 3D 呈現畫面,兒童的雙眼視差大於成人,因為他們兩眼之間的距離較成人來得短。因此,對於相同的 3D 影
像,兒童會比成人感受到更強的立體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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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
- 19 歲以下的青少年可能受到來自 3D 視訊的光線刺激。建議青少年在疲倦時不要長時間觀看 3D 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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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長者
- 年長者感受到的 3D 效果可能會低於年輕人。請勿坐在距離電視少於建議距離以下的位置。
使用 3D 眼鏡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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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使用 LG 3D 眼鏡。否則,您可能無法正常觀賞 3D 視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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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使用 3D 眼鏡來取代您一般配戴的眼鏡、太陽眼鏡或護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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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改裝過的 3D 眼鏡可能會造成眼睛疲勞或影像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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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將 3D 眼鏡存放在極高溫或極低溫之處。否則可能導致眼鏡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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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 眼鏡材質脆弱,容易留下刮痕。請一律使用乾淨的軟布清潔鏡片。請勿使用尖銳物體刮傷 3D 眼鏡的鏡片,或用
化學製品清潔/擦拭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