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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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USB 儲存裝置的提示
系統僅能辨識 USB 儲存裝置。
若 USB 儲存裝置是透過 USB 集線器連
接,則無法辨識。
系統可能無法辨識使用自動辨識程式的
USB 儲存裝置。
系統可能會無法辨識使用專屬驅動程式的
USB 儲存裝置。
辨識 USB 儲存裝置的速度,視各裝置而
定。
連接的 USB 儲存裝置正在運作時,請勿關
閉顯示器電源或拔除 USB 裝置。 如果突
然移除或拔除此類裝置,可能會使儲存的
檔案損毀或 USB 儲存裝置受損。
請勿連接在 PC 上經人為處理過的 USB 儲
存裝置, 以免該裝置造成產品故障或無
法播放。 請切記,您只能使用內含一般音
樂檔案、影像檔案或電影檔案的 USB 儲
存裝置。
請僅使用以 FAT32 檔案系統格式化的
USB 儲存裝置。 若儲存裝置是使用 Win-
dows 不支援的公用程式進行格式化,則
可能無法辨識。請連接電源至需外接電源
供應器的 USB 儲存裝置 (0.5 A 以上)。 若
未連接電源,系統可能無法辨識裝置。
請使用裝置製造商提供的纜線來連接 USB
儲存裝置。
部分 USB 儲存裝置可能不受支援或無法
順利操作。
USB 儲存裝置採用與 Window XP 類似的
檔案對齊方式,最多可辨識 100 個英文字
元的檔名。
USB 記憶體裝置內儲存的資料有可能會毀
損,請務必要備份重要檔案。 我們對於任
何資料遺失概不負責。
若 USB HDD 沒有外接電源,可能偵測
不到 USB 裝置。 所以請務必連接外接電
源。
- 外接電源請使用電源轉接器。 我們不保
證 USB 纜線能配合外接電源。
若您的 USB 記憶裝置存在多個分割區,或
若您使用 USB 多卡讀卡機,最多可使用 4
個分割區或 USB 記憶裝置。
若 USB 記憶體裝置連接至 USB 多卡讀卡
機,可能會測不到其磁區資料。
若 USB 記憶體裝置無法正常運作,請先中
斷連接後再重新連接。
偵測到 USB 記憶裝置的速度會因裝置而
異。
若於待機模式連接 USB,顯示器開機時,
會自動載入指定的硬碟。
USB 外接式硬碟的建議容量為 1 TB 或以
下,USB 記憶體裝置的建議容量為 32 GB
或以下。
超出建議容量的裝置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若具有「節能」功能的 USB 外接式硬碟無
法運作,請先關閉硬碟後再次開啟,使其
恢復正常運作。
系統亦支援 USB 2.0 以下的 USB 儲存裝
置。 但在電影清單中,這些裝置可能無法
正常運作。
在一個資料夾之下最多可以辨識 999 個檔
案或資料夾。
建議使用經認證的 USB 儲存裝置和纜線。
否則可能偵測不到 USB 儲存裝置,或可能
發生播放錯誤。
僅能使用 USB 隨身碟來播放 SuperSign
管理程式所發佈及儲存的檔案。 USB 硬碟
或多卡讀卡機則不適用。
只有 FAT 32 檔案格式化的儲存裝置能播
放 SuperSign 管理程式所發佈及儲存的
檔案。
USB 3.0 儲存裝置可能無法運作。
在高溫環境中,某些 USB 儲存裝置上的資
料可能會損壞。
建議您避免同時使用兩個以上的 USB 連接
埠來播放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