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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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安全預防措施
可充電鋰電池
標籤機或可充電電池漏液 ( 電解液 ) 可能
表示可充電電池受損。如果可充電電池
漏液,請立即停止使用標籤機、拔下 AC
電源轉接器,並將標籤機放入袋子進行
隔離。
請勿碰觸電解液。如果電解液跑到眼睛
裡,請勿揉眼睛。請立即到水龍頭下或使
用其他清水大量沖洗,然後就醫諮詢。
果置之不理,電解液可能會使眼睛受傷。
如果電解液接觸到皮膚或衣物請立即
用水沖洗。
請勿將標籤機或可充電電池放入微波爐
或高壓容器中。
請勿將耗盡電力的電池長時間留置於標
籤機中。這可能會縮短可充電電池的壽
命或導致電路短路。
如果標籤機即使在可充電電池充飽電的
情況下也只能使用短暫時表示可充
電電池可能已達使用期限。請更換新的
可充電電池。取出和更換可充電電池時,
請以膠帶貼住舊可充電電池的正負極
以避免造成電池短路。
請勿拆解、修改或嘗試修理可充電電池。
請勿將可充電電池丟棄於火中或故意過
度加熱。這麼做可能會導致內部絕緣體
融化、排放氣體或安全機制故障。此外,
電解液也容易著火。
請勿使用任何物品戳刺可充電電池、猛
烈撞擊或拋擲可充電電池。破壞可充電
電池的保護電路可能會造成可充電電池
的充電電流 / 電壓異常,或可充電電池內
部發生異常化學反應。
請勿焚燒可充電電池或與家庭垃圾一起
丟棄。
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