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52 華碩 AII-in-One 計算機
FCC 聲明
設備符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15 條。操作時需符合
以下兩種狀況:
1. 本設備不會引起有害的干擾,以及
2. 本設備必須能承受任何可能影響操作的干擾。
設備經過測試,符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15 條之 B
數字設備限制。此類限制乃用於為住宅安裝之有害干擾提
供合理保護。本設備生成、使用並發射無聲電波,如果未
遵照說明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
但是,這並不保證在特定的安裝中不會生成任何干擾。如果
設備確實會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可通過
閉與開啟本設備電源來判斷),建議用戶嘗試下列一種或多
種方法來排除干擾:
重新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增加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將設備連接至與接收器電路不同的電源插座上。
或者向經銷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 / 電視技術人員咨詢
以獲得協助。
加拿大通訊部聲明
數字設備未超過加拿大通訊部無線電干擾管理規定中關
於數字設備無線電噪音輻射的 Class B 限值。
Class B 類數字設備符合加拿大 ICES-003 規範要求。